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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召开收费听证会 数字电视月收费拟调到20元左右

已有 1170 次阅读2012-7-11 10:55 |个人分类:行业新闻| 数字电视, 宁波, 听证会

       10日,在宁波市物价局召开的宁波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听证会上,相关部门拟定了两套收费方案,主终端的月收费分别为21元和20元。

  由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组成的15人参加了昨天的听证会,另有6名市民参加旁听。

  听证会上,相关人士经过调查后,建议按户收取,每户每月收18元。

  拟定方案中,有线电视月收费调到20元

  此次拟定的宁波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听证方案有两套,与现行的收费方案相比,价格都有所提高。方案一:主终端21元/月;第2终端免;第3终端2元/月;第4(含)以上终端5元/月。

  方案二:主终端20元/月;第2终端2元/月;第3终端2元/月;第4(含)以上终端5元/月。此外,数字电视运营机构,应向居民用户免费配发提供一台基本型机顶盒,2台(含以上)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

  现行收费方案为,主终端14元/月,附加终端免收服务费。

 

人大代表建议按户收费,每户每月收18元

  听证方案中,主终端调价,附加终端也要收费。尽管第一套方案中,拟定第二终端免费,但还是引来不少听证人员的非议。比如,收费方式上,提出参照互联网收费方式,按户收费。

  在参加听证会前,市人大代表王静问卷调查了162户,只有13%的居民表示,可以适当调价。

  综合考虑,王静建议,基本收视维护费可适当调整,建议每月为18元。

  她还建议按户收费,而不是按终端收费,因为互联网收费已有此先例。在她看来,互联网收费,从来不管用户有多少台电脑,有线电视也没理由按端口收费。

  另外,由于目前还有不少未转换成数字信号的用户,建议不要“一刀切”。收看模拟信号与数字信号的用户,要区别对待。

  市政协委员陈月明提出,根据成本监审,政府补贴冲减后,企业运营成本为18.34元/月,与新方案的20元或21元还是有距离的。

  参加听证会的郑曙光反对调价,认为应维持现行每月14元的服务费不变。

  今起市民可向物价部门提意见

  今日起至本周五,市物价局将就定价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界人士可以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信函可寄至:宁波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地址解放北路91号,邮编315040;传真发至87183933;也可以登录http:// www.nbdpc.gov.cn。市物价局将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形成定价方案,最终上报市政府和省物价部门研究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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