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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主题语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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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c 发表于 2013-7-15 17: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更好地宣传推广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提高其公众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增强该展会的公众互动性与参与性,2013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组办方特发起主题语征集活动,为广大信息通信从业人士及爱好者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现将主题语征集活动公告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邮电器材集团
        独家合作媒体:飞象网

一、征集内容
“2013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主题语


二、作品要求1、能够充分反映通信展特色,特点鲜明,时代气息浓郁,表现力和感染力强;能够充分反映通信展理念,内涵健康向上;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2、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高度概括通信展宗旨,突出时代特征和行业特点与热点;体现国际性,面向世界,使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

三、提交要求1、每件应征作品须配有创意文字说明,阐述创意思路、理念和含义。
2、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创作人须按要求注册,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3、应征作品均须通过活动专题页面上传提交,其他方式提交无效。

四、评选及奖励1、评选方式:作品征集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30条入围作品;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复审打分,前十名入围作品由媒体向社会公示,通过大众投票和专家终审后确定本届通信展主题语。
2、奖励:评选结束后,通信展官方网站将公布结果,通信展开幕期间对有关创作人进行奖励,奖项为:
优胜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30名,奖励价值200元精美礼品一份

五、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1、应征作品(包括作品的创作素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人承担。
2、本次活动中评出的入选作品,视为委托作品。入选作品除署名权由创作人保留外,著作权及其它权利归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所有,其他主体(包括创作人)使用该作品时必须提前征得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同意。创作人领取的奖励费视为委托创作费,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及其所属使用入选作品均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评选委员会有权对入围、入选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利用。
4、创作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奖励费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由中国邮电器材集团代扣代缴。
5、创作人自备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6、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展览事业部。

六、活动日期及联系方式1、活动日期:2013年7月15日-8月15日,将作品提交至活动网址(http://activity.ptexpo.com.cn/)。
2、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106A
电    话:010-6642 6831
网    址:www.ptex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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