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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夫

请大家发表对转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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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x7313 发表于 2007-8-28 22: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国务院129号令不属国家法律。
 楼主| 一夫 发表于 2007-8-31 08: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129号令是行政法规,属于广义"法律"的范畴.
mashuhong 发表于 2007-8-31 08: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全国都是这样要求吧,不管非不非法安装,都要我们去帮转锅,唉,我们搞有线的可能很快就没饭吃了,
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很多农村装大锅头的人都这么想,乡镇电视站的技术人员都免费帮我们转锅了,还安什么有线电视啊
牛牛一族 发表于 2007-9-1 16: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电帮人调锅,此图是有线电视已经入户的楼房下的锅。

[ 本帖最后由 牛牛一族 于 2007-9-1 16: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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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jczsy 发表于 2007-9-2 13: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视节目转星,确实达到了提高传输质量,方便用户接收的目的。凡事需得民心顺民意,为共和国的利益,为大多数人所拥护不是官话。
mtjczsy 发表于 2007-9-2 13: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心中有杆称。

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皇粮”都不交了,哪朝哪代办得到?政府不为老百姓,谁为老百姓?有线电视已经入户了,确还有这么多用户愿意破费自己安装卫星接收器,值得深思!
lbg_75 发表于 2007-9-2 14: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卫视放开是大势所趋

广电业发展的路在何方

说起此话题,内心感到有些沉重。我国是一个13亿人口大国,地大物博。我国的广电事业也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是,广电事业的发展是粗放式的,很多投入纯粹是多余的,特别是当今卫星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再去拿人民的钱去投资无线发射设备更是让人感到心痛。我们知道,我国的自主卫星鑫诺三号已经升空,人们只用百十元的卫星接收设备就可以接收。如果再用无线发射站,我们国家每年浪费的岂止轻则几亿元,更重要的是,人类的文明成果未得以应用,广电经济无法拉动,卫星却在天上空转,每年上亿元的维护费,岂不可惜?也许,国家领导人考虑到国家安全,其实不然,不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原因如下:一是,城市以有线为主,农村以卫星为主,农村看电视的主题是老人和孩子,青壮年都外出打工,不可能反动;二、卫星收视以免费为主,让老百姓看收费电视,不可能有人看,免费的都是健康的,包括境外节目;三、有国际法律及国际公约作保障;四、境外节目,更谈不上,由于我国人口文化素质差,看外文节目,听也听不懂,他们不会去选择;五、我国已经发射卫星,人们只会选择自己的节目,人们看电视的目的是为了娱乐,丰富文化生活;六、电信业的发展,已经使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没有什么信息可以不传播的,电视的传媒作用越来越小。综上所述,卫星电视应当放开。
然而卫星电视为何未放开呢?原因可能如下:
一、        为了经济利益的垄断地位。人们不得不选择有线电视,高昂的初装费,高昂的月租费,从人们手里拿钱。这一点要吧归纳为行政性垄断吧。(人们认为现在的部门法,多有行政性垄断条款)
二、        套取国家资金。国家每年花费大笔资金,投入到地方电视台,转播台,这样,可以解决地方广电人的吃饭和就业问题。否则,国家不用下播钱物,地方广电怎么办?
广大老百姓呼喊取消卫视接收限制,这不仅是一个经济方面的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卫视收视,不仅可以减轻老百姓的经济负担,而且对构建和谐社会更具有深远的意义。取消卫视接收限制是迟早的事情,是大势所趋。
我们天天喊着为农民减负减负,希望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党,明察秋毫。以共产党的千秋伟业为主,把我们的国家建设的更美好。
似水年华 发表于 2007-9-2 14: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一夫 的帖子

大哥给我一个不让我们看电视的理由!不是我们不知道。你也得他们把有线电视牵到家吧。你能说出这样的话。我真替你感到悲哀!
 楼主| 一夫 发表于 2007-9-3 09: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的是广电部门公然违法的事,依法行政,不能有法不依,更不能抛开法律另搞一套.即使装锅,也应按现行法律经批准后才能装吧.这位,你不要以为政府部门有法不依是好事,这个先例一开,今后还不知道会出现些什么呢,到最后倒霉的还不是老百姓.
lbg_75 发表于 2007-9-3 18: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129号令不是法律

129号令当然不是法律,只不过是一个行政规定,是一个国务院有发文字号的行政文件,文件当然可以废止,不象法律那么严格。什么叫与时俱进?反垄断法已经出台,将来广电竞争是必然的,与其长痛不如短痛,现在广电改革,可能还有得救,一旦,有新的技术革命,那时恐怕已经晚了,不要再梦想计划经济时代会再回来,国家电视台与商业电台电视台即将分离,抛开任何幻想,踏踏实实做起,只有改革,才有发展。再想着用一个129号令来阻止百姓装锅,已经很幼稚了,直播时代已经来临,卫视接收即将放开。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否则,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时,必然产生新的革命。所以,广电要想发展,必须另辟溪径,开拓创新。
 楼主| 一夫 发表于 2007-9-5 0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也可以废止...
mtjczsy 发表于 2007-9-6 19: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星——确实达到了提高传输质量,方便用户接收的目的。
mtjczsy 发表于 2007-9-7 18: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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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基本完成  


  全国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会后,各地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抓紧做好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调整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在8月1日至31日集中开展了转星调整工作。截止到8月31日24时,全国各地按照要求基本完成了转星调整任务,实现了既定目标。据初步统计,此次共完成调整设施17,218,499个,比原摸底数据超出近200万个。其中,全国广电系统各电台、电视台、发射台、转播台、监测台、有线电视前端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任务全部完成,共调整接收设施38,520个。广电系统外的各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大专院校、工矿企业、宾馆饭店、小区前端以及全国中小学远程教育、全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任务全部完成,共调整接收设施528,740个。军队系统的军事机关、基层连队、边海防哨所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任务全部完成,共调整接收设施9,785个。我驻亚太地区使(领)馆和中资机构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共调整34个。农村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共调整接收设施16,641,454个。
  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次大规模进行卫星传输和地面接收设施调整,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十七大的安全播出,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收视权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党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级都成立了转星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各省还专门为转星调整工作落实了补助资金,广泛发布转星调整公告和技术参数,印制宣传材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全国广电系统更是把转星调整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全体动员、全力以赴,充分发挥转星调整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在完成系统内转星调整任务的同时,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动做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为转星调整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
  目前此项工作的重点是集中力量做好扫尾,确保全面完成转星调整任务。已经完成任务的地区,要按照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总结,抓紧组织验收,巩固已有成果。
lbg_75 发表于 2007-9-7 18: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一夫 的帖子

有法不依当然不是什么好事,严格来说,129号不属于法律范畴。行政许可法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129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的,所以,严格来说,他是违反行政许可法的;另外,他与宪法的一些条款相冲突,直播卫视即将开播,所以129正在修订中。如果说是有线以外的地方可以收
视,那它将是一部歧视性规定,更与宪法相背。
 楼主| 一夫 发表于 2007-9-10 08: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129号令是行政法规,不是规章.规章是国务院部门发布的,比如劳动部.
清晨 发表于 2007-9-13 20: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啊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啊,他们想怎么样搞,我们有什么办法啊,关键是要看他们以后的治理会不会有利于有线电视的发展
 楼主| 一夫 发表于 2007-9-19 10: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论坛搞一次普法,讲一讲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行政法规、什么是法规性文件,什么是国务院部门规章,什么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大波大大 发表于 2008-6-11 03: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129号令本身就是不得人心的!所谓非法,只是你们的说法而已,为什么对群众有利的事情你们就反对?技术的进步不是人为力量能阻挡的,国内的卫星直播电视和互联网技术发展为什么比国外差那么多,就是因为有你们这帮人国企和官僚存在存在,你看看你们有线电视收费多贵质量多差,整天插播卖药壮阳治疗性病的广告!如果中国再不发展直播卫星,那就等着老外来做吧!
alont 发表于 2008-7-5 21: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节目质量!现在的电视网有100+频道,可真正常看的就是10个左右,再看这些电视人都会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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