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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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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 发表于 2007-8-28 08: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总体实施方案


鑫诺3号”和“中星6B”卫星已经分别于6月1日和7月5日发射成功,即将交付使用。按照中央要求和统一部署,从8月1日至8月31日将进行转星调整工作,为此制订转星调整总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卫星传输调整任务:一是将目前通过亚洲3S、亚洲4号、亚太6号、亚太2R、中卫1号和鑫诺1号(中央40路广播)共6颗卫星36个转发器传输的中央和地方卫星电视节目共152套、中央和地方卫星广播节目共155路,全部转移到鑫诺3号(东经125度)和中星6B(东经115.5度)两颗专用卫星传输,共安排31个C频段转发器传输165套电视节目和155路广播节目,为方便地方接收,中央广播电视节目通过两颗专用卫星并行传输。二是将目前通过鑫诺1号卫星Ku转发器传输的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平台34套电视节目、“村村通”平台20套电视节目、中国教育电视台3套电视节目和全国中小学远程教育、全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及山东、甘肃、新疆远程教育等数据广播节目,全部转移到亚太6号卫星(东经134度)Ku频段转发器传输。
(二)地面接收调整任务:一是将原接收6颗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超过1500万个地面接收设施全部调整到接收两颗专用卫星,其中广电系统内电台、电视台、转播台、发射台、监测台、有线电视前端地面接收设施共4.7万个,“村村通”用户共42.7万个,广电系统外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大专院校、工矿企业、宾馆饭店、小区前端地面接收设施共9.4万个,农村用户地面接收设施共1468.5万个,以及军队系统、我驻亚太地区使(领)馆和中资机构、“走出去”工程亚太地区用户等。二是将原接收鑫诺1号卫星Ku频段节目的约44.5万个地面接收设施,全部调整到接收亚太6号卫星,其中涉及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平台用户6246个、村村通用户2万个、军队边海防哨所用户1.5万个、全国中小学远程教育接收站点28万个、全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接收站点12万个、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接收站点3538个。鑫诺3号和中星6B两颗专用卫星以及亚太6号卫星Ku频段转发器传输的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技术参数见附表。
(三)转星时间安排:转星调整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考虑到农村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量大,新旧卫星并发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4日。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任务、不留死角。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节目上行的并发任务,完成所有地面接收设施的调整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属地管理为主,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将卫星接收设施调整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省、地市、区县、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区别对待、妥善处理。不论广电系统内与系统外、不论城市与农村的卫星接收设施,凡是接收原6颗卫星节目的接收设施,都要进行调整。要针对广电系统内外、城市、农村卫星接收设施的不同情况,制订不同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
(一)上行传输发射工作
1.上行任务安排:8月1日9时至11时,中央和各省地球站按照广电总局下达的卫星频率规划表,将节目上行到指定的卫星上。各地球站在完成上行工作后,立即将上行结果报告广电总局安全播出调度中心。此项工作由广电总局组织(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牵头),由各地球站、测控站具体实施。
2.并发任务安排:从8月1日9时至9月24日24时,为新旧卫星的并发期。在此期间,各地球站原有上行系统作为主播系统,仍然上行到原6颗卫星上,与此同时,各地球站利用并发系统将相应节目上行到指定卫星上。从9月25日零时开始,停止传输亚洲3S、亚洲4号、亚太6号、中卫1号、鑫诺1号等5颗卫星C频段转发器和鑫诺1号卫星Ku频段转发器上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以及亚太6号卫星Ku频段转发器上的河北卫视节目信号。亚太2R卫星西藏卫视节目的停止传输时间另行通知。此项工作由广电总局组织(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牵头),由各地球站、测控站具体实施。
(二)地面接收设施调整工作
1.广电系统内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各电台、电视台、发射台、转播台、监测台、有线电视前端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应在8月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广电总局组织(科技司牵头),由各省(区、市)广电局(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以及中央三台、无线局、监测中心、中广影视卫星有限公司、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电视台负责,由各电台、电视台、发射台、转播台、监测台、有线电视前端责任单位具体实施。验收工作由各省(区、市)广电局负责组织,各级广电局对本辖区内的调整工作进行验收。省广电局在8月15日前将调整完成与验收情况汇总、上报总局。
2.广电系统外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系统外的各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大专院校、工矿企业、宾馆饭店、小区前端等各系统各部门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属地广电主管部门牵头,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全国中小学远程教育、全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及山东、甘肃、新疆远程教育等数据广播节目的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分别由教育部、全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办公室、文化部牵头负责,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由省(区、市)广电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在9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的完成与验收情况上报总局。
3.授权管理单位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军队系统的军事机关、基层连队、边海防哨所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完成,由总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我驻亚太地区使(领)馆和中资机构,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完成,由外交部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分别由总政治部、外交部组织,在9月15日前将验收结果函告广电总局。
4.农村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农村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在8月31日前基本完成,9月24日前完成验收,并以乡(镇)为单位对接收设施登记造册,报县广电部门备案。各级广电部门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并定期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省广电局于9月5日和9月30日分两次将完成情况上报总局。
5.“走出去”工程接收设施调整安排:中央电视台和相关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在亚太地区落地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基本完成。此项工作由中央电视台和相关地方广电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验收工作分别由中央电视台和相关地方广电部门负责组织,中央电视台在9月30日前将验收情况上报总局。相关地方广电部门将验收情况报所在省(区、市)广电局汇总后于9月30目前上报总局。
6.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平台接收设施调整安排: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调整工作,应在8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属地广电主管部门牵头并实施,由各地的旅游、教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各接收单位落实。验收工作由省(区、市)广电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在9月15日前将本辖区的完成与验收情况上报总局。
 楼主| 一夫 发表于 2007-8-28 08: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转星信息公告发布工作
1.在网站上公告:广电总局将于7月28日在总局网站(网址:
http://WWW.chinasarft.gov.cn)上公布鑫诺3号、中星6B和亚太6号卫星Ku频段上传输的所有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技术参数,并提供全国所有县城所在地的卫星接收设施接收三颗卫星的方位角、俯仰角、极化角数据,以方便调整工作。各省(区、市)广电局以及有条件的地市级广电局在其网站上转登相关技术参数。此项工作由广电总局组织,由各级广电局具体实施。
2. 在电视节目中公告:从8月1日至8月31日,由中央电视台和各卫视节目分别在各自节目中,通过飞字幕的方式公告转星信息,字幕内容为”为提高卫星广播电视传输质量并便于广大用户接收,从8月1日起,本台改由XX卫星传输,接收技术参数为:卫星轨位XX,中心频率XX,极化方式XX,前向纠错XX,符号率XX,请按以上参数在8月31日前完成卫星接收设施的调整工作”。各电视台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至少公告一次,也可自行播出相应的转星公告节目。此项工作由广电总局组织(宣传管理司牵头),由各电视台具体实施。
3.印发宣传材料:由当地广电部门印制转星调整宣传材料,发送到乡镇、村的用户手中,主要内容应包括:转星开始时间,并发截止时间,鑫诺3号、中星6B和亚太6号卫星Ku频段上传输的广播电视节目接收技术参数,本地接收设施的方位角、俯仰角、极化角数据,天线及接收机调整方法以及转星调整工作服务热线电话等。此项工作由省广电局组织,由各级广电局具体实施。
4.在多种媒体上公告:从8月1日起,通过广播电台、广播电视报和网站以及其它报刊等多种手段公告转星调整信息。此项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牵头,由各级广电部门配合。
(四)转发器租赁合同调整工作
1.专用卫星转发器的租赁工作:鑫诺3号、中星6B和亚太6号卫星Ku频段转发器的租赁工作,采取统一签订卫星租赁合同、分别签订付款协议的方式,应在8月底完成。此项工作由广电总局组织(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牵头),由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由各租用单位、鑫诺通信卫星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2.原卫星转发器租赁合同的终止工作: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各租用单位与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亚洲通信卫星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鑫诺通信卫星公司商谈确定已有转发器租赁合同的终止工作,应在8月底完成。此项工作由广电总局组织(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牵头),由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由各租用单位与相关卫星公司具体实施。
四、工作要求(略)
 楼主| 一夫 发表于 2007-8-28 08: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论坛上没有,故发给大家了解了解.
ghostlfy 发表于 2007-8-28 08: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啦

真是太感谢了。。。
 楼主| 一夫 发表于 2007-8-31 08: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客气,相互学习、互相帮助。
 楼主| 一夫 发表于 2007-9-19 10: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电部门神精兮兮的,开始这个方案强调如何如何保密,后来竟在电视上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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